2018年12月21日,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发表讲话称:“目前首批候审的游戏已经完成了审核,我们正在抓紧核发版号。”这被市场视为游戏版号即将恢复的积极信号,A股游戏板块随之上涨。但是,即使版号恢复了,在总量调控、内容审核趋紧、严格推行实名认证的情况下,游戏行业面临的监管环境仍然谈不上宽松,根本没有到乐观的时候。
网络视频:包括长视频、短视频在内的网络视频行业,2018年成为监管行动的焦点。火山、快手、抖音、西瓜、秒拍……几乎所有主流短视频应用都遭到了广电总局的约谈或行政处罚;在长视频应用中,B站受到批评之后下架一个月。爱奇艺、腾讯、优酷等三大视频平台虽然没有受到处罚,但是也面临着节目审核趋严、选秀节目被严格监管、冠名及赞助强化管理等限制。视频行业面临的监管压力不是暂时的,而是持续的。监管风险爆发的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罚款;暂停部分功能;下架部分内容;强化内容审核;暂时下架整个应用,等等。
总体看来,2018年广电总局对短视频行业的监管更严,因为长视频行业已经在过去几年中受到了几轮监管行动的洗礼,而短视频行业一直处于比较宽松的环境。而且,短视频的社区氛围更强、通过社交网络传播的速度更快,复杂程度和变化速度明显高于长视频。所以,我们看到主流短视频应用轮流被约谈或处分,而长视频应用只是对部分内容做了处理。
2018年11月,《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网络视听内容审查与电视台内容审查即将并轨,今后网剧、网大、网络动画片在拍摄之前均需要先提交广电备案,成片需要先审后播、一剧一审。我们认为该报道的可信度很高,这意味着网络视听内容的审核尺度将与传统电影、电视剧趋向一致。如果新规正式落地,对视频平台的内容丰富度会有负面影响,可能需要下调流量和付费会员的增长预期;不过,还需要看具体细则的落地和执行尺度。总而言之,对网络视频行业来说,2019年的监管不太可能放宽。
电子商务:部分投资者和媒体认为:在互联网细分行业中,电商行业受到的监管风险较小,因为它与文化内容和意识形态无关。然而,2018年8月通过的《电子商务法》说明:电商行业绝不是“世外桃源”,主管部门非常重视电商行业的合规和自律,今后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
《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要点包括:自然人网店纳入监管范围,这将对淘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拼多多等自然人商户密集的电商平台造成较大压力;明确电商经营者的纳税义务,对于C2C平台来说影响很大,因为中小网店尚未全面纳入税务体系;电商平台要为商家侵权承担连带责任,这给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规范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在税收、海关、检验等环节将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
理论上,中国电商行业早已进入“品牌时代”:京东以自营电商和大型第三方为主,阿里巴巴的收入驱动力是品牌化的天猫平台。但是,在阿里旗下的淘宝平台,以及近年来兴起的拼多多、微信电商系统,仍然存在数量庞大的个体和中小企业商家;即便是中高端品牌,也不仅仅需要天猫或京东旗舰店,还需要数量庞大的小型分销网店。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条件下,它们能否承受高昂的合规成本,还是个未知数。
互联网金融:2014年,“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央行副行长李东荣表示,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要发挥它的正面作用。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截止2015年,互联网金融的“牌照体系”基本健全,“一行三会”分别监管七张牌照。在执行过程中,央行强调“简政放权,适度监管”,地方金融办发挥着较大作用。
2017年开始,央行等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明显转向,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年底对蚂蚁金服旗下小额贷款业务“高杠杆问题”进行的窗口指导。受此影响,蚂蚁“借呗”一度对部分账户关停。此后,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公司纷纷表态“不做金融,只做金融机构的服务商”,严格控制资产负债表规模和风险;京东金融干脆改名“京东数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