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梳理了亚马逊、阿里、京东、eBay、拼多多五家在美股上市的主流电商在平台型运营模式下货币化率数据,以公司最新披露数据为例,亚马逊根据J.P.Morgan测算2017年第三方GMV货币化率达到16%;eBay根据财报披露为10.82%;阿里2018财年货币化率为3.66%;京东2016年第三方货币化率为7.84%,但采用阿里GMV口径则货币化率为约5.5%;拼多多截止2018年二季度末12个月内货币化率为2.17%。可以看出两家美国电商货币化率明显高于国内三家电商。但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货币化率=平台收入/GMV”,由于GMV并非美国会计准则下要求审计的数据,而各家采用GMV统计口径也并非完全一致,导致各家货币化率数据并非完全可比。
佣金率的差异是中美两国电商货币化率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一些电商主要交易品类上,亚马逊、eBay收取佣金率明显高于国内电商。这一差异或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由于美国电商起步比国内早十年,已经形成较强本土化壁垒,得以维持较高佣金率;而国内电商起步晚,且基本与亚马逊、eBay进入中国市场时间重叠,在发展初期为同跨国电商竞争,倾向于采用低佣金率引流来获取后发优势,比如阿里在创建淘宝之初执行三年免费策略,以与eBay争夺市场,后续除收取店铺月租等费用外,仍延续了零佣金制度,而后于2008年才创建淘宝商城(天猫前身)逐步收取佣金。
1.3.4 风险担忧:《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执行,电商征税影响几何?
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电子商务进入全面纳税时代。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包括自然人在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B2C电商无实质影响,C2C电商中小卖家受影响较大。B2C电商如天猫、京东仅允许企业入驻,而企业成立时均需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因此电子商务法关于市场主体登记要求的改动以及纳税义务的规定对B2C电商无实质影响。对于淘宝、拼多多等存在大量个人卖家的电商平台,由于依照2014年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然人开设网店并非强制进行工商登记,因此个人卖家在过去实质上享受了“电商免税红利”;而电子商务法施行后,除销售个别品类及零星小额交易卖家外的所有个人卖家均须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无须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在产生合法收益后也需办理税务登记,如实申报纳税,因此受电子商务法影响的主要为电商平台个人卖家。
目前国内最大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所得税,首先从增值税来看,依据2018年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2020年免除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同时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3%增值税。然后从所得税来看,分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两种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依照年应纳税所得额从小于1.5万元部分至大于10万元部分分别适用5%、10%、20%、30%、35%五档所得税率,而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目前按照10%实际所得税率征收。对于年销售额在36~500万元区间中小卖家,增值税的征收将致其毛利率下滑3个百分点,而所得税的征收将导致其个人收益下降5~35%。
C2C电商平台GMV、收入将受影响,长期利好C2C电商行业发展。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将导致个人卖家丧失过往“电商免税”带来成本端优势,同时造成收益下滑,短期一方面或导致部分个人卖家退出,另一方面或推高平台部分商品价格,减少平台价格优势,造成一定比例消费者流失到B2C平台或线下零售实体店。但从长远来看,平台征税将显著提升卖家刷单成本,有助于减少刷单欺诈行为,增强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可信度;同时卖家强制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将提升卖家售假法律风险,有助于遏制假货。
2、前瞻研究,电商的未来还能有哪些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