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102家物业服务企业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张国静)随着我市“强化物业服务”三年行动不断推进,由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组成的西宁市强化物业服务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启动物业服务提升工程。围绕实施方案及物业管理重点任务,各部门齐抓共管,履职尽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
作为牵头单位,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动担当职责,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强化物业服务”三年行动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物业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等,对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解。随着专项整治的不断深入,发现我市物业行业在实际开展服务过程中,普遍存在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物业乱收费、限制业主充水电、服务态度差、服务水平低等现象。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了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物业服务项目85个。其中,对存在服务不规范、服务标准低的青海嘉荣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旭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9家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服务态度差的青海琳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限购水电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的青海盈田置业有限公司、青海夏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了物业服务行业不服务、乱服务的行为。为逐步完善服务行业监管制度,我市研究制定了分高层和多层的《西宁市住宅物业基准服务标准》,作为专业化物业服务的最低服务标准。
与此同时,自“强化物业服务”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在开展各部门履职中,积极发挥部门优势,主动化解所管理领域产生的矛盾纠纷。其中,市发改委在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和小区停车收费指导价工作中,多次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市市场监管局运用调研、重点案件查办、投诉处理等方式,对全市129家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停车收费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收费行为及电梯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市公安局则严格落实养犬管理条例内容及加强小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保安队伍监管整治,营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市应急局在开展高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区高层消防管理等方面,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提高了物业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效率;市城乡建设局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加强投诉办理效率,得到了广大业主的好评。同时,各区也积极作为,主动创新,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突出矛盾问题的解决力度,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