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马官员身边的“老乡”与“学生”
2019年9月10日上午,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山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东营市委原书记刘士合受贿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士合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刘士合受贿所得赃款及受贿房产出售所得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在法庭上,刘士合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不上诉。至此,从2018年6月落马被查起,有关部门针对刘士合长达一年零三个月的调查、起诉与审判终于落下了帷幕,刘士合也为其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然而,尽管刘士合一案已经在一个月前定谳,关于这个曾经权倾一时的地方大员的腐败细节,却仍然有着进一步探究、发掘的空间。近日,最新一期发行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便进一步披露了刘士合一案的相关调查情况,其中不少细节都是首度曝光。
杂志文章重点强调的细节之一,便是刘士合身边的老乡、学生与其“共同腐败”的问题,这一现象反映出的“裙带式腐败”问题,十分值得我们关注。面对采访,办案人员直言:“刘士合每到一地任职,就会有一批其老乡、当老师时的学生跟过去从政经商,其曾任职地的党员干部反映强烈。”
文章介绍,2018年6月,对其开展审查调查后,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参加审查调查的同志意识到这里面可能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但从何处着手调查呢?经过反复研讨请教,他们通过谈话、走访取证等大量的工作,查清多年来的确有一批老乡、学生聚集在刘士合身边,并每年固定聚会的事实。以此为基础,他们深挖细查其中搞互相扶持、利益勾兑等问题,最终确认了刘士合搞“小圈子”,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1955年2月出生的刘士合,其人生第一份职业便是教师。16岁时,他成为沾化县泊头公社店子村民办教师,两年后,进入山东省北镇师专(现山东省滨州师专)英语系英语专业学习,后继续在中学任教,曾担任沾化县第一中学教师、教导处副主任、主任。1986年,31岁的刘士合走上仕途。从沾化县文教局副局长做起,几乎一两年内调动一次,刘士合此后历任沾化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滨州市委常委、邹平县县委书记,菏泽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莱芜市市委书记等职,主政山东多地。
按理说,身为人民教师的经历,本应为刘士合塑造更崇高的精神品格,但遗憾的是,刘士合不仅没有从这份工作中汲取到精神力量,反而把自己在当老师时积攒的人脉关系变成了自己“腐败网络”的一部分。刘士合的学生通过刘士合从政、经商,营造出了一派“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景象。
通过同乡、同学等社会关系大搞“裙带式腐败”的现象,远不仅出现在刘士合一人身上。对此,纪检监察机构早有充分的认识,一直以来都在对这种现象展开专门的打击。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始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一严厉的规定看似“不近人情”,但却精准指向了“裙带式腐败”的乱源。细数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历程,不难发现,不少曾经一手遮天的“大老虎”都有这方面的劣迹。
官场上的所谓“同乡会”“同学会”等组织体现出的,是典型的“小圈子文化”,表面看是同乡、同学之谊,实则背后是在进行利益勾兑、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龌龊勾当。“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的存在,让某些地方官场形成一种任人唯亲的恶性生态。乡党、朋党……组成利益同盟,共同腐败、共同进退,对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民众利益形成了严重危害。对于这种圈子,唯有严厉打击,才能斩断“裙带式腐败”的罪恶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