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陈旭)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日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2020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上调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失业保险金,惠及近397万人。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自2020年1月1日起,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调整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此外,继续单列调整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北京市养老金平均水平。
此次调整面向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02万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方面,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标准为83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745元。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方面,本次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上调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上调供养亲属抚恤金。对于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增加伤残津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金方面,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0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档上调110元,此项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有关负责人还介绍,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2020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适用于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