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孙永勇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分开可能是由于刚开始实行‘并轨’改革时,各地方的进度不同,所以各个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不同的调整政策。但从长远来看,坚持企事业单位‘并轨’的话,即使现在部分省份选择分开调整,未来也一定会统一调整。”
郑春荣也认为,由于一些行业以往存在一些养老金差异,部分群体的养老金水平过低,因此政府利用待遇调整时机予以完善,是合理的。但他建议,未来应避免单独调整的政策,“今后随着工资体系的市场化、合理化,待遇调整应普遍化,尽量少用单独调整政策”。
资料图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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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倾斜对象不断细化
在此次调整中,不少省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了调整范围。
比如在挂钩调整中,河北和湖南两省的政策中均增加了对因公伤退休人员的调整金额。
河北省对1998年9月30日前,企业因工负伤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增资额达不到企业平均调整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湖南省规定,此次调整后,因工残退休人员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
孙永勇支持这两地对于因公伤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调整。他指出,目前养老金的调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退休前的工作和缴费记录,但因公伤退休就意味着员工的工作记录和缴费年限比较短,而我国工资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快,这会让因公伤退休的员工与其他员工拉开很大的差距。
“他们因公负伤本来就在身体以及工资上受到了损失,不应再在养老金的领取上受到损失。”孙永勇说。
除河北、湖南两地在挂钩调整中对因工伤退休人员的政策照顾外,也有省份针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了适当倾斜调整。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还有部分省份增加了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倾斜。比如,湖北省规定,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宁夏对艰苦边远一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对艰苦边远三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不少地方还扩大了养老金倾斜调整的人员范围,比如北京有4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倾斜照顾,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对于各省份对于养老金倾斜对象的不断细化,孙永勇认为这是养老金调整越来越科学化的体现,他认为,此前由于一些历史遗留和地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不同地区的不同群体和个人所享受的养老金待遇有所不同,未来为了体现养老金的公平,各地可以相互借鉴经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不断细化养老金政策,让其更科学、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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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王硕 王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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