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息网 - 收集互联网各类热门信息网站,提供便民发帖,本地生活服务等!

广西信息网

当前位置: 广西信息网 > 龙亭区 > “一元嗨购”“福袋机”被指具博彩性质 市面上“以小博大机”疑在打法律擦边球(2)

“一元嗨购”“福袋机”被指具博彩性质 市面上“以小博大机”疑在打法律擦边球(2)

除了“一元嗨购”自动售卖机外,如今各大商场的休闲区也被“幸运盒子”“心愿先生”“惊喜魔盒”等自动售货的“福袋机”(以下统称“福袋机”)占据。消费者只需要支付30元,机器就会掉出一个“福袋”,拆开后可能得到面膜、手霜、耳机线甚至是iPhone手机,部分还能参与额外抽奖。

但是,在“福袋机”“30元赢大奖”的口号背后,却是套路满满。大部分消费者抽中的福袋都是淘宝30元抵用券或5元红包,机器上宣传的“手机”“iPad”“苹果电脑”等高端奖品几乎很难抽到。正因为中奖几率低,使得不少消费者购买一个之后觉得“意犹未尽”,又会再次购买。

“福袋机”借助消费者侥幸心理的经营模式与“一元嗨购”自助售卖机相似,也被诟病有变相赌博的嫌疑。

今年年初,“福袋机”在海南省海口市陆续铺开的时候,海口市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就曾向媒体回应,幸运盒子这类“先付款后看货”的模式属于新兴的交易方式,其性质介于游戏与赌博之间,有“打擦边球”的嫌疑。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形式所购买到的所谓“福袋”,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是物非所值的,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对于“福袋机”的管理仅限于要求对于经营该类机器的商家进行工商注册,但对于此类行为是否属于赌博等违法行为并没有进行一个明确界定。

李骏认为,如果消费者花了一定的金额,购买到的商品价值与消费者支出的金额相差悬殊的话,则这些“福袋机”的经营者涉嫌以下两种违法行为:第一、如果“福袋机”里根本没有其宣传的具有大奖的商品在此机器内,那商家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部门应当对其予以处罚;第二、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则规定:“具有选定赔率、以小博大功能”的应认定为赌博机。如果消费者花了10元钱,买到了价值几千元的IPAD、手机;亦或花了50元,仅仅买到了价值几毛钱的橡皮擦,这种带有以小博大特点的“福袋机”,就涉嫌与赌博机一样,触犯刑事法律。

刘俊海补充指出,如果商家并无设置大奖而谎称有奖,或者对其所设奖的种类与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与总金额,奖品的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那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无产品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网友李晓(化名)在等电影开场的时候,用手机微信扫码支付了30元钱在“福袋机”上抽取了一个“福袋”,满心欢喜的打开,却发现是一根手机数据线,“在淘宝上都搜不到这个牌子。”李晓说。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各类“福袋机”内的商品不止一次被指是“三无产品”。

今年2月,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曾曝光深圳福田区一家商场里的幸运礼盒机“发现不少奖品疑是三无产品,且礼盒包装上也只有一个杭州佳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logo”。

刘俊海介绍,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等。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

“产品标识缺失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索赔权。如果这些商品使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有权向品牌商和代理商主张赔偿。”刘俊海说。

就如何规范“一元嗨购”“福袋机”的经营乱象,郝庆丰提出,要让自动售卖机回归原来的本性,只出售商品,不要增加更多的运作模式。消费者也应该认清消费的本性,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

刘俊海则认为,关键要从企业入手,明确守法经营是企业应时刻坚守的底线,各种“套路”不仅会误导消费者,也会打压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他提出监管部门应该要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密切关注这种新模式,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你还可能关注到的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电脑技术网的观点或立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