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息网 - 收集互联网各类热门信息网站,提供便民发帖,本地生活服务等!

广西信息网

当前位置: 广西信息网 > 龙亭区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9)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总的说来,与农民工相比,城镇劳动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规模比较小。据调查统计,2007年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数占全部参保人员的1.14%,其中跨省转移的只占全部参保人员的0.26%。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统筹基金,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由最后参保地负责办理退休。但在实际执行中,少数转入地考虑到本地区的基金支付能力,特别是担心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员转入后,缴费少而领取待遇时间长,因而不愿接收;有的地方自行出台了户籍、年龄限制条件,或不承认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等,致使一部分参保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后不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养老待遇。这种现象虽然是少数情况,但也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必须尽快解决。

  记者:现在制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什么叫“暂行办法”?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将在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随着省统筹的全面实施,参保人员在本省的各城市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将更加顺畅,因此,当前的重点是解决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随着将来全国统筹的实施,解决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也会有更好的基础,因此,制订的是具有过渡性的暂行办法。

  记者:解决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应遵循哪些原则?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我们认为应当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以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为基本出发点;二是统筹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之间的资金平衡关系,明确各地养老保险事权责任;三是考虑中心城市的人口承载力,防止道德风险;四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政策和操作实施办法,以保证参保人员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其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能够如期享受养老待遇。

  记者: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主要政策是什么?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明确了资金转移结构和转移量。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移,基本维持了现行政策规定,以体现政策的连续性。统筹基金的转移量,确定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左右。确定这个时点,主要是因为1997年以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归于统一。

  另一方面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记者:我注意到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中,对一些年龄偏大人员异地就业时规定要“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这是怎么考虑的?能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吗?

  记者:两个办法实施后,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办理参保、缴费、转移接续手续是不是很麻烦?比如说,跨地区流动就业是不是要自己往返两地办理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配合两个办法的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流程,加强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作,使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更方便,而不是更麻烦。两个办法都规定,参保人员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和保存等工作,在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只要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或信息,就能够由转出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必由参保人员本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办理,减少个人的责任和负担。

  记者:不再实行“退保”政策后,怎么保证农民工对自己的累计权益看得见、摸得着、能放心?

你还可能关注到的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电脑技术网的观点或立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