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的,由承德高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核政审,参加政审考生填写《承德高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承德高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入选资格,并从考核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经审核汇总后,报承德高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工作各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承德高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高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314-2569905
监督电话:0314-252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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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2019年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4〕23号)要求,结合我县县直党群、政府部门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直党群、政府部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9名(含定向招聘列入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范围的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公开选聘滦平县县直党群、政府部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9名(含定向招聘列入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范围的毕业生);全额事业编制。
2、选聘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外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2019年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本公告所指的考生具有滦平县户籍,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滦平,或配偶、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不含行政区划已划出的区域)。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