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海关所属双流机场海关旅检关员在对一名来自迪拜的中国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机检查验时,发现机检图像显示异常,于是开箱查验。
旅检关员打开旅客携带的纸箱一看,满满一箱全是人体毛发,颜色为黑色或棕色,呈伸直或弯曲状态。
12月13日,经成都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旅客携带的这批人体毛发共计370束,重36.9千克,全部都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商务部等五部委2017年第39号公告)第一部分“废动植物产品”中的第1项0501000000“未经加工的人发(不论是否洗涤)”。
目前成都海关已对上述物品暂不予放行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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