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公寓
社会势力抬高价
鹏远公寓选房APP房间截图
最近,一则“高校天价宿舍1.6万一年”的消息引发舆论沸腾。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有新生反映,在入学报到后,住进新宿舍鹏远公寓,并缴纳住宿费16640元,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000元,另外还有设备使用费,高额的收费引发学生质疑。
目前,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已经约谈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和鹏远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其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做好学生后勤服务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好学生合法权益。该市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
选择
所谓“天价宿舍”并非指学校提供的校内宿舍,而是与学校签订合同的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鹏远公寓。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印发的规定,非财政资金新建的学生公寓,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200元/年。而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2003年、2005年、2009年先后三次联合发文,禁止收费标准上调。
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住宿费一栏中,学生住宿标准(包括鹏远公寓)确实为800-1200元/人·年,并没有写明额外的费用。
没想到额外多了个“服务费”,有学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它为了名义上正确,把钱分为两张收据开,一个是标准的1200的住宿费,一个是它自己定的所谓服务费。”
鹏远公寓6月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牌显示,住宿费均为1200元/年,不过多了一个住宿服务费,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显示为“市场行为,自主定价”。
图/红星新闻视频截图
即是市场行为,也提倡学生自愿进行选择,然而实际上,学生选择有限。
一名学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每年大概招生2500人,全校本科生在10000人左右,学校宿舍是远远不够的。
至于宿舍分配,该学生表示,按照报到的顺序选择,“先到先选,从学校整体看,有一半人不得不住鹏远。”
与其花费16000住公寓,为什么不在校外租房子呢?该学生跟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学校不允许出去租房,就算想办法偷偷出去租房,也必须在学校或者公寓有一个床位,还是要交钱的。
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校外住宿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如果非租房不可呢?可以打疾病证明。学校批准需要医院证明有某些疾病不能在宿舍住,然后家长拿着证明来申请。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校外住宿办理流程”中注明,办理人员为“因患有不适宜群体居住的疾病或因其他个人原因需要申请校外住宿的”。
相比之下,不住公寓似乎比住公寓还折腾人。
趋势
天价宿舍背后,“社会力量”不可忽视。
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鹏远公寓此次发生的收费风波,与东北大学无关,鹏远公寓属于社会力量办的公寓。
校方也表示,鹏远公寓位于学校内,但是属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并非学校内部的宿舍。
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是改革的趋势。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我国就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向学生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学校的后勤工作,应通过改革逐步实现社会化。”
所谓“社会化”是相对“学校化”而言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模式分为三类,其中“合作型”是高校与社会合作办后勤,这种模式是比较彻底的改革方式,也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追求的理想模式。
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要坚持六个原则,第一就是要坚持社会公益性原则,不能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不过,社会行业参与高校后勤竞争,往往带有投资色彩,在获取最大的利润回报与减轻学生负担之间的矛盾冲突,时有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