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乱港分子被捕 数罪并罚最高判几年?
多名乱港分子被捕,真是大快人心!据香港警方证实,“乱港分子”黄之锋、周庭今晨(30日)被捕,两人分别涉嫌多项罪名。此外,“港独”陈浩天也在29日晚被拘捕,其涉嫌参与暴动及袭警,目前已被扣留调查。
据记者从香港警方得到消息,就6月21日有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于今日(8月30日)上午展开行动,在香港仔拘捕22岁黄之锋。据警方介绍,黄之锋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三项罪名。同日,警方在大埔拘捕22岁周庭。据介绍,周庭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两项罪名。两人目前均被扣留调查。
黄之锋出生于1996年,曾参与2014年“占中”等事件,2016年与罗冠聪等人成立“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其所谓纲领包括支持香港前途自决等内容。
8月13、14日,香港连续发生国际机场遭遇数千名暴力示威者围堵事件,期间非法殴打内地市民和新闻记者、暴力袭击警察。幕后煽动的主要黑手就是黄之锋!
黄之锋曾于围堵机场事件发生前11个小时,在某社交平台上做视频直播,先是发表一系列抹黑香港警察言论,挑动仇警情绪,然后列举出头盔、面罩和口罩等物品,称对抗警方需要装备升级。他公然煽动示威者们携带冲击装备前往机场实施暴力行动,把年轻人当做炮灰利用,并鼓动三十岁以上的中产民众出钱助暴,购买冲击装备送到机场给暴徒使用。
8月6日,黄之锋、罗冠聪与陈方安生等港独曾密会美国驻港澳领事馆政治部主管Julie Eadeh。黄之锋承认会面的内容包括企图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以及让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装备等。
2014年“占旺”清场期间,黄之锋、岑敖晖等20人因阻执工作,被指违反禁制令而被控藐视法庭,最后全部被定罪。案件经多次押后,2018年1月17日,高院处理黄之锋、岑敖晖等16名被告人的判刑。据悉,黄之锋被判入狱三个月。
另据香港商报报道,去年被取缔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29日晚近23时在脸书留言称,“在香港机场出境过关时被警察扣留”。据报道,陈浩天涉嫌伤人,离境前往日本东京时,被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拘捕。
香港警方目前已证实此消息。警方表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经调查后,于8月29日晚在香港国际机场拘捕29岁陈浩天。据介绍,陈浩天涉嫌参与暴动及袭警,目前已被扣留调查。
数罪并罚执行条件是什么?
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适用制度。数罪并罚应当遵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
2、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3、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最高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46条规定,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
对于有期徒刑的期限,我国《刑法》45条、50条和69条分别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总结如下:
1、一般情况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不超过35年的,实际判处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符合减刑条件的,也可以减为13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