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督促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和鹏远公司逐一征求已入住16640元“温馨二人间”13名学生的意见,愿意调换房间的予以调换并无条件退还差价,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四是责令鹏远公司对未经审批设置一人间、二人间、三人间问题进行整改。在下学期开始前,就房间设置、增值服务费收取等,在校企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是对鹏远公司虚构成本、捆绑消费、擅自调价、未开具发票等问题,由市场、税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是对鹏远公司强制断电、工作人员以粗暴手段催缴费用等行为,由公安、教育部门加强教育惩戒,依法处理。
七是责成鹏远公司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加收费透明度,主动对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共同做好学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