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14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
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亚太”)告知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当代文化、当代集团及先锋亚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冻结股数(股) 冻结开始 日期 冻结到期日 冻结执行人 名称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是 54,861,111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31.25%
58,186,896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33.14%
58,186,897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33.14%
160,325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0.09%
160,325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0.09%
鹰潭市当 是 12,138,000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14.21%
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6,193,644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54.09%
17,268,356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20.22%
9,800,000 2018-10-12 2021-10-11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11.48%
本项冻结系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其与当代文化、当代集团存在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申请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该法院执行局依法冻结了当代文化、当代集团所持公司上述股份。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冻结股数(股) 冻结开始 日期 冻结到期日 冻结执行人 名称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 是 2,278,860 2018-09-19 2021-09-18 北京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 15.38%
本项冻结系自然人姜玮彦以其与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二、股东股份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轮候冻结股数(股)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本次轮候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冻结深度说明
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是 4,000,000 2018-10-12 36 北京市平谷区 人民法院 2.28% 冻结(原股+红股+红利)
本项冻结系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其与当代文化、当代集团存在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申请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该法院执行局依法轮候
冻结了当代文化所持公司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