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长宁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鲤鱼湾桥头附近有人进行食品会销活动,11月2日早晨7点,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对该会销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会销现场,近200名老人聚集在一起,听“销售人员”的宣传,现场了解到,听课老人均是被商家以免费发放鸡蛋、面条等礼品的方式吸引到店。
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的经营资质,是否明码标价,产品质量,票据是否齐全,是否进行虚假宣传等方面开展检查。
目前,长宁县市场监管局正在对当事人开展进一步调查。下一步,长宁县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市场巡查与突击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方式,加大非法会销活动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会销中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不合格产品、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会销”,即“会议营销”,指经营者针对特定顾客群体,通过会议集中宣传,推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种营销方式。但部分不法商家以“会销”的形式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并借此高价销售食品、保健品,则属于“非法会销”,属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在此,长宁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朋友:
(一)选购产品要谨慎。避免听信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切勿听信将保健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
(二)购买渠道要正规。索要正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品,不要贪图赠送的鸡蛋、米面等小恩小惠,小心“免费”陷阱,不要盲目参加以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三)产品标识要认准。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其批准文号,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食用。
(四)个人信息要保密。要注意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泄露身份证、电话等。
(五)购物消费要理性。在消费之前,一定要主动去了解产品或者服务的有关知识,“心里有数”之后再做出购买决策,在消费过程中,还应注意留存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与经营者协商,提出合法诉求。
若有消费争议或发现会销违法行为时,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45、12315;如发现涉嫌诈骗、强买强卖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或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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