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上这样定义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而这一新经济模式的关键词在于“陌生人”。在我国这个自小就被教育“别给陌生人开门”,“别相信陌生人的话”,“别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的国家,能壮着胆子去搭陌生人的车简直是极为难得的进步。而一旦此次的网约车草案成定案,我们在信任陌生人的路上迈出的这一小步,便算是被原封不动地弹回来了。
安全不重要吗?重要!安全大于天。但举个不那么得当的例子,我们不能因为飞机有失事的概率就彻底对这一交通方式失去信任,束之高阁。我们也不能因为火车和汽车有出事故的可能,便放弃乘坐这两种交通工具。往坏的方面说,走路还可能掉沟里呢,这世间哪有一座万无一失的“象牙塔”,供你徘徊在原地,等待自然地老死。
我们接受这种新经济模式的步子可以放慢些,但完全放弃接受它并不是什么高明的方式。高尔基说,“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没错,可进一步去说,应该是创新和挑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去尝试新的东西,便只能定在原地。当然新事物总会伴着意外而来,在全然接纳它的过程中会生出很多问题。就像网约车新政,之所以会有这个新名词,是为了解决网约车这个新事物带来的问题。
解决问题和逃避问题是两回事。网约车新政草案则是在逃避问题,本着既然有问题,就消灭产生问题的事物,而非用创新的方式方法让问题逐渐从新事物上消弭、消失。新政必然要出台,但更应该是一个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给共享经济一定生存空间的网约车新政。
不得不说的是,网约车新政也是新生事物,它也会遭遇所有新生事物不能为众人一次性全盘接受的问题,况且,这是草案,或还有转圜的余地。只是,或许此次新政还有别的考虑,而非完全从保障安全出发。就像微博上一位网友所言,“据统计数据显示,滴滴注册司机超过1000万。滴滴自称已经为17个重点去产能省份提供了388万就业机会。在电视节目上,越来越多的人(尤其在东北)职业被标注为专车司机。地方政府通过法律规定限制外地人进入网约车职业,本质上是为了保障本地就业——隐性失业的压力现在表露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