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江不见江到近水也亲水,安徽省马鞍山市沿江“脏乱差”变成了“美如画”。去年5月,马鞍山市薛家洼水域57户229名渔民全部上岸。渔民张强在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了一份销售工作,对新生活充满期待:“政府发过渡补助,还为渔民代缴养老保险,住房、医疗、孩子上学都有保障。”
“不管是群众、企业还是政府,长江大保护已成共识。”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江苏省政府参事成长春教授认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四年,共识不断凝聚是最大转变。
共识凝聚,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印发实施,初步实现长江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统一监测、统一发布。针对长江流域“横向多部门、纵向多层级”“多龙管水、多龙治水”的监管体系,经中央批准同意,设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负责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
共识凝聚,正有力助推“共抓”。
从云南四川两省联合保护泸沽湖、云贵川三省共同印发《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长江下游4省市和中游3省及上游4省市亦分别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到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沿江11省市参加的长江经济带“1+3”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全面建立,《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及10个专项规划印发实施,长江流域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各地大保护的探索也接踵而至。
2018年1月,武汉长江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正式实施,通过比较跨区考核断面与上游入境对照断面水质的综合污染指数,确定跨区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或下降比例,实行水质“改善奖励”“下降扣缴”的生态补偿奖惩措施,并明确单月监测、双月核算通报、年度算总账。
一份终身追责的“负债表”,也是一份“绿色资产”的明白账。多地探索编制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审计;建立绿色GDP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19年12月,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若获得审议通过,将有望成为我国国家层面上的第一部流域法律。新时代的长江之歌,必将唱得更加高昂。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06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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